六小龄童控告网游公司
六小龄童,原名章金莱,是中国著名的京剧表演艺术家,因在电视剧《西游记》中扮演孙悟空而广为人知。近年来,他因控告一家网游公司而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
六小龄童控告网游公司的主要理由是认为该公司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了他在《西游记》中扮演的孙悟空形象,侵犯了他的肖像权、表演权和商标权。他要求该网游公司赔偿他100万元人民币,并立即停止使用他的孙悟空形象,公开赔礼道歉。
然而,这场官司的进展并不顺利。在一审中,法院认为六小龄童塑造的“孙悟空”形象并非其本人肖像,网游公司使用孙悟空形象的行为不构成对六小龄童本人肖像权的侵犯,因此判决驳回六小龄童的诉讼请求。六小龄童对此不服,提起了上诉。
在二审中,法院再次驳回了六小龄童的上诉请求,维持了一审的判决。法院认为,网游公司所使用的孙悟空形象与六小龄童饰演的“孙悟空”之间存在区别,不构成侵权。此外,法院还指出,六小龄童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网游公司的行为对其名誉造成了损害。
尽管六小龄童的诉讼请求未能得到法院的支持,但这场官司仍然引发了公众对于知识产权保护和肖像权问题的讨论。有观点认为,六小龄童作为孙悟空形象的代表性人物,应该享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和肖像权保护;而另有观点则认为,网游公司使用孙悟空形象是基于原著和公众认知的创作需要,不构成对六小龄童个人权益的侵犯。
总之,六小龄童控告网游公司的案件虽然以他的败诉告终,但这场官司对于知识产权保护和肖像权问题的讨论仍然具有重要意义。它提醒我们在网络时代,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肖像权的尊重需要更加重视和关注。
六小龄童(章金莱)是中国著名的京剧表演艺术家,以扮演孙悟空而闻名。他在2017年曾对一款名为《大圣轮回》的手机游戏提起诉讼,原因是该游戏未经授权使用了他的形象和“美猴王”商标。
据六小龄童方面称,该游戏在宣传中大量使用了六小龄童饰演孙悟空的形象,并且将游戏中的角色设定为“美猴王”,这侵犯了他的肖像权和商标权。六小龄童要求游戏公司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这起案件在当时引起了广泛的讨论,一方面有人支持六小龄童维护自己的权益,另一方面也有人认为他对于传统文化的传播有贡献,应当得到更多的尊重和保护。最终结果是法院判决游戏公司构成侵权,需向六小龄童支付赔偿金,并停止使用相关形象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