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游起监管作用的部门
在中国,网络游戏的监管主要由以下几个部门负责:
1. 国家新闻出版署(GAPP):负责网络游戏的审查和批准,以及出版物的进口管理。
2.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SARFT):负责网络游戏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管理。
3. 工业和信息化部(MIIT):负责网络游戏的电信业务管理,包括互联网接入服务、域名管理等。
4. 文化和旅游部(MCT):负责网络游戏的文化市场管理,包括内容审查、经营活动许可等。
5. 公安部:负责网络游戏的公共安全管理和犯罪打击。
6.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网络游戏的市场秩序维护、反垄断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7. 国家版权局:负责网络游戏的知识产权保护,包括著作权、商标权等。
这些部门共同构成了中国网游监管体系,旨在保障网络游戏产业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